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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纪元001年:诸神创建阿迪瓦隆大陆,创造万物第二纪元177年:在罗庇诺涅纳安境内出现第一个人类文

南仙

小说主角: 阿赛洛 穆西 韦尔斯利 爱德华 斯维巴德 雅瑞伊德 兰莱纳 圣堂 奥伦治 达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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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4/2 23:24:51

最新章节:第一纪元001年:诸神创建阿迪瓦隆大陆,创造万物第二纪元177年:在罗庇诺涅纳安境内出现第一个人类文最新章节 第44章 土伦战役篇·后记 2024-04-02

小说简介:在英灵早已化为尘埃的年代,我们只能勉强依靠着石碑上模糊的、冰冷的文字,残存的斑驳城墙上的印痕,去追忆那些已逝的英灵,和那个战火纷飞的时代。它的火种已经熄灭,它的生命不复灿烂。唯有记忆,还在我浑浊的目光中闪现。我要让所有人都记住,真正的传奇,真正的英雄是不会被岁月所湮没的。他们将会,并且一定…

内容摘要:第一纪元001年:诸神创建阿迪瓦隆大陆,创造万物第二纪元177年:在罗庇诺涅纳安境内出现第一个人类文明社会第二纪元543年:人类首次在西部发现精灵,并命名为艾迪埃莱斯,寓意为神奇的生物第二纪元999年:上古之战爆发,人类一统阿迪瓦隆大陆建立阿迪瓦隆帝国第三纪元351年:在帝国北部爆发大瘟疫,北境人口几乎全灭,只有1人幸存第三纪元401年:瘟疫杜绝后,帝国鼓励人口北迁,重建城市,原先的城市被销毁第三纪元402年:北迁后的人们首次在多为森林发现一种大型森林狼第三纪元402年:有人汇报在月夜下见到有人变成多为森林狼第三纪元403年:北方大规模出现多为森林狼群侵袭村庄城镇第三纪元405年:帝国出动远征军剿灭多为森林狼,烧死一些自称或被称能变成狼的人第三纪元410年:远征军在清理了多个狼群后决定进入多为森林,从此杳无音讯,第三纪元520年:狼人已经成了吓小孩的故事,而在东北边的瓦拉其亚传出吸血人的传说第三纪元530年:帝国大公主在瓦拉其亚的大街上被掠走,找到时以成了一具干尸第三纪元530年:瓦拉其亚地区因公主被杀事件被隔离,原居民遭到屠杀处理第三纪元531年:帝国东北地区爆发起义,似为瓦拉其亚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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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书友
一转眼就是十一年了!!当初在新华书店买的实体书,印象最深的就是封面上的那句十年磨一剑,刺血归来!转眼过去这么久了,这本书的每一个剧情依旧在我脑海徘徊,狼群之后无佣兵啊
匿名书友
神书一本。
佣兵类军文众多,《狼群》一出众文失色,后来者从未超越。
各种人物性格作风刻画棱角鲜明,一股军文的气息扑面而来。故事中的袍泽情谊,感情故事,乃至信仰的坚持让人潸然泪下(比看电影还爽)。
佣兵的生活,中G人的底线,各种武器用品,人种信仰情操,战术配合,战斗场面无一不细节深刻面面俱到。作者把控可谓松紧合宜正符合军文特点。
合理深刻的开头和结尾,首尾呼应。网文能写好结尾的少之又少。
“这是你父亲的笔记”“队长我来看你了,我是扳机”“我们给你起了个绰号食尸鬼”“女人的后背纹了堕落炽天使”
本书在中国拍片绝无可能。
匿名书友
雇佣兵题材里不可错过的一部。起码个人感觉之后再看同类的小说都有些沧海难为水。要概括优点的话,故事讲得生动,气氛烘托感染力强。而且门槛不高,主角是外行误入雇佣兵行业,从懵懂开始逐渐了解的过程也很有助于读者融入其中。除去连个别错别字都能刺激到的人外,应该都能获得不错的阅读乐趣。
匿名书友
仙草,结局赞。当年看的第一篇网络小说。从此走上了看小说这条不归路啊。
匿名书友
【看完】当时很喜欢,感觉行文很直接干脆
匿名书友
情怀分
匿名书友
评分7.8
这本书是我借的第二本实体网络小说,而且还是在04 05年前后。说起来你们可能不信,我是在江苏一个地级市市图书馆借的,而且第一本借的小说是烟雨江南的《亵渎》。当年看《狼群》有种惊为天人的感觉,因为雇佣兵世界完全是另外一个世界。虽然现在十多年以后回看有一些设定不合理不成熟的地方,但瑕不掩瑜,我始终记得在开篇超市逃跑,子弹在墙上崩出的水泥块弹在后背森森发疼的那种真实感。这也是我喜欢末日文的原因,这样的生死瞬间可以刺激肾上腺素的产生,让人觉得自己是真实活着,一扫日常昏沉平乏的无味生活。
匿名书友
第一人称作品,主角流落到一个类似于中世纪的异界,加入了一个叫哥顿的势力,全文无超凡武力,也无超时代科技。
这本书的优点很多,但最能打动我的就是他把人物写活了。隔了这么久,我忘记了主角如何发展势力,如何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攀科技,如何征战沙场,但我还记得主角的女儿在吃饭时爬到桌子底下用叉子戳爸爸的腿,还记得为了求婚主角去爬悬崖采雪绒花偶遇相同目的的他国骑士,还记得那个略坑的结局(不剧透)。
文笔细腻流畅,感情丰富,细节翔实,栩栩如生。刨除掉回忆加成,这书我给4星。by:@地球OL诶
匿名书友
看了开头二十章,败退在对伯爵和“大小狐狸”的狗腿跪舔上,非要说这是“贵在真实”的话,只能说对这种屌丝心理的“贵在真实”欣赏不了,直接跳到了最后一章,结果大结局挂了,被一个被自己强奸的侍女一枪撂倒,更狗血的是对方怀孕了,主角挂了还为对方开脱,只能说文青是种病,跟文青作者实在对不上眼。而且,作者的文字实在太白,文笔实在不咋地……
匿名书友
作者将中世纪的大帝事迹融合到了主角身上,男主角开始自己在书房里面手书“布种天下“四个大字,可以看出这是一本后宫向的小说,我的粮草
匿名书友
第一人称小说,主角穿越后和传教士学习当地语言,这点写的很真实,主角对欧洲军事的改革主要是在于军制上,没有一穿越就攀科技。主角的伟大理想就是布种天下,让欧洲国王都让自己儿子当,成为欧洲祖父。作者对家庭情感描写的很细腻,感觉他适合写言情剧。作者对欧洲军事历史的了解很深,把欧洲贵族与平民间的差距写出来了。作者对威尼斯非常推崇,在书里多次卖威尼斯的私货,这书结局略坑
匿名书友
西方历史争霸文写得比较成功的作品,好这一口的应该都知道这本书。争霸文三要素种田、泡妞、争霸都写得比较到位,有血有肉,有胸有臀,值得一读。
匿名书友
全篇的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小狐狸母狐狸,文字太白,败退。
匿名书友
里面的国家名取得颇有趣于中世纪国家相互对应,从背景中我们可以知道主角位于一个类似条顿骑士团或者神圣罗马帝国的地方。作者文笔尚过得去,里面的的大小狐狸惹人喜爱,在一些地方作者颇为能搔读者的心。不过在后期夹杂了奇幻因素进来,这让人很是无可奈何,有趣的是主角最后被刺杀了。这算不算烂尾呢?
个人评价:粮草-
匿名书友
中世纪的故事不错,坑的是结局
匿名书友
评论说主角死了,这是毒么,也说不准,毕竟大结局才死,但是我这种玻璃心的实在是不想给自己添堵
匿名书友
好书
匿名书友
中世纪骑士,征战。
作者对中世纪战争有较高理解,不会出现,马匹跑不死的情况,不会出现10000人口,5000士兵的笑话。这本书是5年之前看的,依然映像深刻,推荐。
匿名书友
中世纪的故事不错,坑的是结局
匿名书友
这本书是我在玩过骑砍之后看的 并不是骑砍同人 是一本中世纪背景的小说
真的眼前一亮 感觉颇为真实 生离死别的场景让人揪心伤感 最后的结局还是有些扼腕的